第134章 免去李仲飞一切职务的第二天(第3页)

 他当然积极召开常委会,打着韩书记的旗号,同意免去李仲飞县委常委的决议。

 谁也没有想到,就在处理文件下发的第二天。

 一个爆炸性新闻登上了国内头版头条。

 由国家发改委牵头,联合两家能源央企,共同出资500亿,成立海洋新能源集团公司。

 分别占股5%和5.5%

 全称为:中洲新能源(海油)集团公司。

 公司级别,副部级。

 由国务院直接领导。

 公司总部设在京城。

 同时成立分(子)公司。

 第一家分公司所在地,东山省威山市海蛎县白沙镇。

 公司全称:中洲新能源(海油)白沙开发有限公司

 该公司第一任党委书记、总经理:李仲飞(正处级)

 附李仲飞简历。

 李仲飞,男,汉族,2000年生人,中共党员,关南方平人,清北究生学历,法学、人工智能和机器专业博士学位。

 历任清北大学学生会组织委员、主席、校团委干事。

 东山省委选调生。

 海蛎县白沙镇副镇长、镇长、党委书记、海蛎县委常委。

 同日,李仲飞奉召进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