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断绝关系(第3页)

 她告的可是亲祖母,这么不孝顺,该挨打的应该是她才对!

 可是挨了那二十大板,她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。

 县太爷因为督公的缘故,不得不偏向乔莞。

 这案子审下来,他心里也有数了,也确实挺同情乔莞的。

 可按照这俩人说的,这案子还真不好判。

 首先,乔老婆子没有直接打死人,不能定罪。

 其次,乔老婆子也不是故意的,是陈氏疼爱女儿自己冲上去的。

 再者,乔莞告亲祖母,这是大不孝,当今圣上最重视孝道,不孝可是大罪。

 县太爷觉得难办了。

 督公的话得听,可自己的名声也得顾及。

 县太爷态度有点奇怪,乔莞一直在观察他,这会儿也看出了他的为难。

 稍微一琢

磨就明白过来了。

 她走到中间,"噗通"一声跪下了。

 "大人,小女知道这案子不好判,小女不求别的,只求小女和弟妹以后能活下去。小女只需要一些能维持生计的银钱就行。"

 "老乔家的家产有一半是我爹挣来的,小女恳请大人做主,把属于小女和弟妹的那一份要回来。"

 乔莞说得诚恳,县太爷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。

 稍微想了想,他就说道:

 "乔老婆子虽然不是有意杀人,但明知陈氏病重还动手打她,死罪可免活罪难逃。刚才那二十大板就算是惩罚了,再令乔老婆子赔偿乔小姐姐弟五十两银子。"

 县太爷说完,又看向乔莞,问她对这个判决满意不满意。

 乔莞当然满意。

 来县衙之前她就知道,这事其实判不了乔老婆子死刑。

 她不过是想借官府之手办成一些事罢了。

 而且现在,这二十大板下去,乔老婆子也算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了。

 接下来,就是她这次最想办的事了。

 "大人,小女还有一事相求,小女和弟妹要与乔家断绝关系! 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