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阴录蘑菇小巷

第596章 何为枉死城(第2页)

延请僧、道行之,可使感召神佛,救拔亡魂出枉死城,冤魂各俟凶手到日,眼见受苦,使遭害者以消忿恨。

然而,并非所有含冤而死的魂魄都会进入枉死城。

《玉历宝钞》中便有说明,世间之人常误以为但凡受伤、冤屈而死的鬼魂,都会归入此城,实则不然。

实际上,冤屈而死的鬼魂,要等到害死他们的凶手死后被拘拿到阴间受审时,亲眼看到凶手遭受苦刑,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散。

而这些被害冤死的鬼魂,在重新投生为人的那天,凶手才会被提出,押解到各殿的地狱,按照其所犯罪恶,收禁囚押受刑罚。

并且,像那些忠孝节义之人,以及为国家牺牲的军人、因公殉职之人,他们有的因品德高尚、精神英武壮烈,早已成神;至少也能面貌庄严、四肢完满地被送往福地投生,根本不会进入枉死城受苦。

但我们要知道,枉死城并非所有含冤魂灵的唯一归处。

那些怨气深重的堕胎婴灵,因未及人世便遭戕害,执念如毒藤般绞缠魂魄,往往难以踏入枉死城的规整秩序。

他们或蜷缩在阴阳交界的幽微缝隙里,浑身血污如衣,啼哭似利刃划破幽冥,伺机向造孽者索债;

或被阴司暂拘于「血池地狱」受罚——那血池并非凡水,而是由无数堕胎婴灵的血泪与怨念凝结而成,池中铁蛇噬骨、铜犬啃心,纵是成年鬼魂坠入也会魂飞魄散。

唯有待孽缘消解,他们才可能转入枉死城等待阳寿补全——这其间苦楚,比寻常枉死者更添三分凄厉。

或许有人会问:「他们本就是受害者,为何还要受此刑罚?天理何在?」

殊不知,因果循环如影随形。这些婴灵之所以无法顺遂托生,确有前世业力牵引——或因前世欠了父母血债,今生以堕胎之劫相报;

或因前世福报不足,今世不得圆满机缘。

但业力循环自有其规,却断不能成为世人残害生命的借口。

堕胎与杀人同罪,皆因生命始于受孕之初,每一个未出世的婴孩,都本应拥有来到人间的权利。

世人常以「无知」「无奈」为堕胎开脱,却不知这看似轻巧的决定,实则却撕开了阴阳两界的一道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