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为你卖命,或者不要命(第3页)

 黄小铃等人激动得尖叫,议论纷纷。 

 “我家就希望住在镇上。城郊的房子到底不方便。” 

 “我家在黄家村,离镇上远。估

摸着家人不愿意来镇上呢。不过不要紧,我一个人住便是。他们赶集什么的,临时落落脚。” 

 “镇上有宅子,那我就把儿子送到杜家私学去。将来说不准能光宗耀祖!” 

 “去做事吧。宅子都置好了,屋里的家具我也添了些。傍晚酒肆关门前,来我房间拿地契。”盛宇卿微笑着:“但有一点,从此后,你们就是叶家的仆人,你们的一生,也只能为叶春花劳务。想清楚的,再上楼来签字画押。” 

 家仆,丫鬟,二者与奴隶不同。奴隶没有人身自由,不受国法保护,他们的生死全凭主人做主。但仆人,虽是良民,但仍要签卖身契约,只是条件稍宽松,必须为其劳务。 

 被盛宇卿拉上楼后,叶春花才愤而质问:“为什么给他们准备卖身契约?那是不平等的。” 

 盛宇卿没有开腔,仪态翩翩地端坐在椅子上,好整以暇地给自己沏了杯茶。 

 “你怎么不说话?心虚了?”叶春花脑袋有点疼:前面还感动得要命,他把什么都做好了,她只要数数银子就行。结果才感动了一会儿,他就给她弄出些奴隶来。 

 “喝茶,媳妇。”盛宇卿递上茶盏。 

 “喝毛线啊喝。”叶春花气道:“我不想手上拽着把卖身契约,让别人为我卖命。” 

 “他们自当为你卖命。因为他们知道烈酒是如何做出来的。”盛宇卿见叶春花不接茶,便把茶杯收了回来,放在桌上:“我,不可能因为平等或者不平等的论调,让他们坏了我的整个计划。” 

 “他们可以自行选择,为你卖命,或者,不要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