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天鬼

 傍晚,落日为云霞镀上一层金光。_秒!章-踕*暁′说?徃? /勉_沸.岳*黩,

 秋风中带起一股萧瑟凉意。

 曾头市南寨军帐中却是暖洋洋的,火盆上摆着铜锅,乳白色的羊汤在锅中咕咕沸腾。

 羊肉特有的膻香飘得到处都是。

 梳着辫子,辫子上挂着贝壳,牛骨,龟壳的金帐武士是曾长者最小的儿子,曾升。

 曾升正拿着铁钩拨弄炭火,轻轻一勾拉。

 火星沫子飘溅升起,旁边的五虎之首,曾家大哥曾涂,张口一吹,火星统统扫灭。

 吹火的曾涂眉头一压说道:“行了,老五。”

 “快请宋头领入座吧。”

 曾涂指挥说道,口中尊称宋头领,实际上却是动手飞快,拿起钢叉,从大锅中猛插起大半条羊腿,也不吹一下,直往自家嘴里塞。

 那满脸虬结的胡须上,沾满了羊肉油脂与汁水。

 曾涂大吃了一口,又拿起旁边的酒坛,啪!一巴掌拍飞封坛的布盖。

 咕咕咕!

 单臂擎起酒坛,大口大口喝了起来。

 呼!曾涂吃爽了,猛吐出一口浊气来,一拍膝盖叫道:“好肉,好肉,还是草原上的羊肉才足够鲜嫩多汁。宋人养的羊,不及此等半点。”

 “宋头领,请。”

 曾涂油乎乎的大手一撩袖口,手中钢叉往锅里再一把弄,又插起一只腿来。

 曾涂直把羊腿连钢叉一起递给宋江,颇显豪迈之情。

 宋江正了正自家的帽子,一撩广袖,先是拱手道谢,才不徐不疾地接过曾涂递上的钢叉。

 宋江拔出腰间的匕首,用小刀割肉,慢慢咀嚼,吃相颇为文雅。

 “看到没有,这才是文士之风。”

 曾涂对自家几个兄弟说道。

 “哈哈哈。”

 宋江闻言,打了个哈哈,却是把匕首插到一边,学着曾家五虎的模样,用手捧着羊腿大口秃噜秃噜地吃了起来。

 如此行为却是赢得了曾家老三曾索的好感。

 “我以前见过那些从黄河南面过来的商人,大多都是些阴险的人,留两撇墨迹的胡子。见到我们就虚伪地堆起笑脸,可见到牧民就又马上把脸板起来。一对绿豆大小的眼睛,老是斜着去打量别人。他们骑不得快马,也喝不得烈酒。吃不惯此等羊肉,反倒是喜欢一些所谓的甜酒,腌肉。我不喜欢那样的人,不过,今日见了宋头领,反倒是觉得亲切。宋统领与那帮虚伪的南人大不同,豪气。”

 两道斜飞眉宇如剑直刺鬓角的就是曾索,穿一身兽皮大衣,粗犷得紧,满脸拉碴的胡须。

 “老三。”

 曾涂厉喝了一声。

 “哥哥。我的意思是说宋头领像我们女真人的武士。\我¢的,书^城′ \已\发?布.最!薪`漳\結¨”

 曾索又道。

 “够了。”

 曾涂的脸色越发地难看。

 宋江是大辽南院先锋官阿里奇的使者。

 代表的是南院大王,背后则是辽国燕云十六州中汉世候贵族的支持。

 曾涂不想说起太敏感的话题,更不想让宋江觉得自己有恶意。

 与之相反的是曾涂的愿望是能够正式建立起与辽国南院的合作。

 辽国分为南北两院,南院是以北地汉侯,以及当年北奔的一群汉人精英为主。

 而北地则是正统的契丹权贵。

 如果可以,曾涂当然是希望拉拢到这一支可争取的力量。

 甚至一度把辽国一分为二,大大降低完颜阿骨打征服辽国的难度。

 “呵哈哈。”

 宋江先是用笑掩饰尴尬,理了理思绪然后才说:“某其实早已习惯在草原上的生活,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,大块朵颐,吹着草原上烈烈的风,骑着快马,享受一份无拘无束的快乐。不过,说来在南边做宋人,有宋人的滋味。在北边做辽人也有辽人的滋味。无论是宋人,还是辽人,只要好好做好自己的事情,一心为国效力,那就都可以成为英雄。实际上只要是英雄,那在哪儿都是一样的,无论是宋人的英雄,辽人的英雄,还是女真人的英雄,都能跨越一族一地的局限,受到千万人敬重。”

 宋江不徐不疾地抛出自己的论点。

 “哦?愿闻其详。”

 这会儿,哪怕是曾涂也被宋江的一席话勾起了兴趣。

 “譬如宋人。宋人与大家想的可不太一样,宋人绝不软弱。”

 “九州之地很大,很大。如果把九州看成草原,从这一头放马跑到那一头,也许几年都跑不到。而宋人更是各种各样的,性格各不相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