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愧疚行为!(第3页)

 警方勘察尸坑,收集到不少受害者的脱落头发。 

 对比后发现,右额部的头发,有一部分相对比较短,很不协调。 

 断口呈现剪切状,应该是被人剪掉了。 

 应该是罪犯剪掉了这一撮头发! 

 关键是! 

 头发附近的额骨没有丝毫伤痕,其它头发也没有损伤。 

 因此,凶手一定是故意剪走了这撮头发。 

 这在犯罪行为心理学里,是一种‘战利品保留’,或‘象征性标记行为’。 

 前者代表控制与占有、心理满足、纪念。 

 后者的话,罪犯可能想借助头伏,满足幻想,或与受害者建立特殊联系。 

 总之,特意取头发,不管目的究竟是什么,都能说明,罪犯对李乡云格外的重视。 

 毕竟,山洞里的耿清清,就没有被取头发。 

 对罪犯来说,李乡云明显是特殊的。” 

 …… 

 看着群成员的留言,沈庭默默总结: 

 “目前的案情是,耿清清和李乡云,在08年七月初,同时被杀。 

 之后耿清清被抛到山洞里。 

 而凶手为李乡云特意刨了坟坑。 

 将其尸体,平置于坑里。 

 正常来说,那么大的坑,完全有空间能再放下耿清清的尸体。 

 这样还能降低尸体因分散,被发现的可能。 

 但罪犯没有这么做。 

 再加上整理李乡云衣服、盖脸、剪头发等行为。 

 在罪犯心里,李乡云的确是特殊的。 

 关队说的,将李乡云作为调查重点,很合理。 

 耿清清的复杂身世,也是本案的特殊点之一。 

 但目前不确定,这身世和案件,有没有关联。” 

 “调查方向的话…… 

 这案子大概率是熟人作案。 

 而且恐怕不是一般的熟人。 

 而是李乡云的男伴,而且是关系异常亲密的男伴。 

 这应该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!” 

 想着,沈庭直接找到柳明: 

 “柳局长,我有一个调查思路。 

 需要当年和李乡云有亲密关系的,所有男性的资料……”